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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管办〔2019〕1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3 15:34:58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2号)文件要求,省公管办定于1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随机抽查各省辖市1个县级交易中心。

二、评价方式

采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互相实地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组组长由各地公管办主任担任,其成员不少于3人,具体分组和时间详见附件1。省公管办随机抽选评价组一同评价。各评价组请于111日前将打分表及问卷调查等评价结果报送省公管办,电子版报送邮箱hnsggb@126.com

三、评价内容

评价组分别从交易平台建设、运行及服务、互联互通等方面综合评价;同时将市场主体对交易中心满意度评价也列入年度评价范围,参与评价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应分别不少于5家(人)。各类别的评价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将按《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2号)文件予以全省通报。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做好衔接准备,评价工作于110日前完成任务。

各省辖市公管办应将本市其他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价结果(包括电子版)于115日前报送省公管办。

联系人:张      69691156

 

附件:1.互相评价分组和时间安排

2.2018年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表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201912


附件下载:豫公管办〔2019〕1号附件.doc
附件下载:190103豫公管办〔2019〕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