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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管办〔2018〕22号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5 15:23: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我省年度工作安排,省公管办决定10月至12上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12月上旬之前,全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更加规范,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更加便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以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对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服务的需求。

二、行动任务

1.实现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所有交易项目各个环节电子化交易全覆盖,使全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水平更加均衡;同时,注重解决线上交易与线下办理双轨制问题,创造成熟条件,提升全过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在所有交易项目中的比重。

2.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制定完善交易主体进场行为规范、服务人员行为规范、中介机构进场行为规范等制度。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以提升服务质量、方便交易主体为出发点,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场所管理、交易服务、业务操作等规范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应细则,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3.发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清单。汇总发布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和监督渠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交易现场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4.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定位,不得以保护交易安全等名义设置行政审批事项,或者以登记、备案等名义变相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不得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

5.提高数据信息汇集共享质量加强交易数据信息源头管理,实现交易数据在交易过程中实时自动上传,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即时。各地要对汇聚上传数据信息的质量负责,综合运用总量核查、数据项抽查等手段,及时纠正错误数据信息,确保上传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

三、有关要求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按照行动内容,认真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12月份,省公管办将组织对行动效果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平台年度考核评价。

联系人:张曼    0371-69691156

此通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