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法规〔2016〕1441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法制办及有关单位:
我省保留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法规[2015]1635号)要求,加强新制定和修改招标投标规定的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及时申请更新目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