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43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拟保留的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验收方案》(豫公管办〔2016〕11号)的安排部署,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组成多个验收组,对各地拟保留县(市)级平台从管理体制要求成立“一委一办一中心”,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大板块,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及平台场所功能配置、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标准,分区域进行了两批次验收,全省验收达标的平台共93个。现将河南省验收达标的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录,予以公告。
希望公布验收达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明确2017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公管办〔2017〕7号)要求,加强领导,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7年6月底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任务,形成国家、省、市、县交易平台体系纵横贯通,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凡是目录中未验收公布的交易场所,不得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其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无效。省公管办将适时开展督导督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并将督查情况予以全省通报。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验收达标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