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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保留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验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6-11-10 12:08: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643号)和《河南省拟保留的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验收方案》(豫公管办〔201611号)的安排部署,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组成五个验收组,于1017日至113日,分区域对全省拟保留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验收总体情况

经省验收组实地对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改造的检视、资料档案的查阅和信息化建设的检验,总体来看,全省各地都高度重视,均把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及建设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采取了措施,付诸了行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把全省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推上了新的高度。一些县(市)行动迅速、效果明显,但也存在部分市县重视不够、推进力度不足、工作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达到验收标准。巩义市、新密市、舞阳县、卧龙区、鹿邑县、浚县等整合不力、工作缓慢,影响了全省整体工作推进,同时也影响了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部分市县整合较好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部分市县率先行动、强力推进,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措施实、推进节奏快,在短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体制机制、场所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板块的整合任务,成为了全省的排头兵和先遣军,为全省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做出了榜样、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洛阳市、许昌市、焦作市、开封市、南阳市、安阳市等部署周密,督促有力,推进扎实;宜阳县、嵩县、汝阳县、伊川县、禹州市、许昌县、鄢陵县、温县、沁阳市、内乡县、镇平县、桐柏县、内黄县、杞县、祥符区、舞钢市、确山县、汝南县、新郑市和新蔡县、滑县、长垣县、汝州市等整合工作推进较好,在交易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平台场所改造、信息化硬件设施配置等方面可资借鉴。

三、持续推进县(市)整合

一是分批公布合格名单。对本次验收合格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整合完成优良程度,分批向社会公告,首先公布整合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逐步公布基本完成整合任务的县(市),最后公布完成整改任务并复验合格的县(市),对复验仍未达标的,取消其保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今后不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二是分类推进平台建设。对率先完成平台整合的优秀县(市),加强指导,进一步提升整合标准和效果,促使成为全省的标杆;对基本完成平台整合的县(市),加强督促,促使其全面完成整合任务,尽快进入第一梯队;对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县(市),加强督办,将根据验收组现场验收情况,厘清主要问题,逐一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其加快平台整合,确保按时完成整合任务。

三是分区组织复核复验。对本次验收已合格的县(市)平台开展回头看活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检复核,对验收组和抽检县(市)实施双随机抽取,跨区互验,巩固成果;对本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县(市)平台,给予两个月的整改期,12月下旬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再组织验收组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验,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各市、县要紧紧围绕今年年底前全面高标准达标验收的目标,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对照验收标准,尚有差距的县(市)要以先进为标杆,加力推进,加紧整改,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迎头赶上,确保按时通过达标验收。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