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南四环
2.4项目概况:
2.5服务期要求:4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3) 企业业绩要求:5年内类似建设项目评价业绩不少于2个。
(4) 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和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职称,且证书合格、有效,并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5) 信誉要求:近5年内无法律纠纷。
(6)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5)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3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9:30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管城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址:郑州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