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明确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许昌市财政局梳理出台了《许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清单》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监管部门五类政府采购参与主体,明确规定了166项禁止内容,每一项禁止内容都详细注明了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清单》着重对采购人进行规范,从设置制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商务条款、评审因素、评审过程、采购执行、合同签订及履约支付”等方面,规定了111项禁止内容,占全部禁止内容的67%,在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基础上,有效防止出现潜在的排他性、限制性等妨碍公平竞争的合同条款,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降低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法律风险,不断推动我市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