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N216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 286万元,招标人为 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框架结构,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4754.5㎡。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具有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在河南设立的分公司或河南区域总代理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果是电梯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需要该委托书);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的注册单位必需与投标单位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的电梯采购与安装 (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接收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
3.6、财务要求:
3.6.1、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
3.7.1、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3、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 07月 17日 08 时00 分到 2018 年 08 月0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或异议回复。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8 月 10 日 10 时00 分
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厅(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路39号)。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08 月 10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厅(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路39号)。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
2.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熊耳河路南,德厚街东,众旺路西;
2.3、项目概况:框架结构,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4754.5㎡。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招标范围: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项目中4部无障碍客梯、2部客梯(兼消防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主要参数如下:
名称 |
数量 |
载重(Kg) |
速度(m/s)大于等于 |
基坑深度 |
停靠站 |
无障碍客梯 |
4 |
1000 |
1.75 |
1700 |
-1~15 |
消防客梯 |
2 |
1000 |
1.75 |
1700 |
-1~15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电梯制造与安装验收的合格标准。
2.7 、设备交货期:150日历天;设备安装期:60日历天。
2.8 、地点:交货、安装地点同项目地点。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具有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在河南设立的分公司或河南区域总代理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果是电梯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需要该委托书);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的注册单位必需与投标单位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的电梯采购与安装 (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接收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
3.6、财务要求:
3.6.1、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
3.7.1、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3、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7月20 日23时59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或异议回复。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厅(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东新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路63号
项目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禧座2单元14楼西户
联 系 人:吕游
电 话:0371-8656 1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阳、闫合涛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0371-6117 5296
邮 箱:ZB6777@126.COM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