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民生学院E-5#、E-6#宿舍楼及商业房施工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E-5#、E-6#宿舍楼及商业房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GMGG19375
澄清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
①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1.补充条款(29)社会保障费由承包人自行向郑州市社保管理部门缴纳。结算时由承包人出具郑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缴费票据按实结算。”
澄清为:
“21.补充条款(29)社会保障费由承包人自行向开封市社保管理部门缴纳。结算时由承包人出具开封市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缴费票据按实结算。”
②第八章“八、资格审查资料”:
“(4)信誉要求:
a)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澄清为:
“(4)信誉要求:
a)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根据本澄清相应调整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