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0—388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9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 采购范围: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详见采购文件)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成
4. 质量标准:合格
5. 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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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88 |
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项目 |
河南恩普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汉冶路往东400米东鑫中央公园一号楼26楼 |
552348.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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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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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吕正军 宁磊 任俊杰 周玉茹 杨耀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淅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淅川县东环路中段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1393775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100米学府公寓2号楼13A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533599、15839918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533599、1583991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