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互联网边界和服务器区网络安全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互联网边界和服务器区网络安全建设
招标编号: XCYJ2020-055
采购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互联网边界和服务器区网络安全建设。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2020年9月21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http://www.xcyj.net)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
3、评委组成人员:李宏伟、赵宏涛 、郭素恋 、丁长银(评委组长)、王勇(招标人代表)
4、招标人监督:张海振、李文敏。
5、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6、评标情况
(1)资格性检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检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三、招标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第35页6.3本项目采购的安全产品(采购明细表1-6项),必须为相同品牌”,郑州市金冠同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祥和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为两个品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详见记录):无。
(4)无效投标情况:郑州市金冠同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祥和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全称) |
投标总报价 (含税)(元) |
税率 |
报价 得分 |
总得分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名次 |
1 |
河南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
927000.00 |
13% |
25.00 |
92.40 |
项目实施周期为两个月(不含安全运维服务),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完成设备供货;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
项目采购明细表中1-6项网络安全设备要求原厂质保五年、含硬件质保、版本升级、内置各类规则库、特征库升级等;第7项原厂质保1年;第8项安全运维服务周期为3年 |
二 |
2 |
河南润和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
993100.00 |
13%(设备) 6%(培训、安全服务等) |
23.34 |
95.54 |
25日 |
五年 |
一 |
3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1160000.00 |
13% |
19.98 |
83.38 |
项目实施周期为两个月(不含安全运维服务),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完成设备供货 |
项目采购明细表1-6项网络安全设备要求原厂质保五年、含硬件质保、版本升级、内置各类规则库、特征库升级等;第7项原厂质保1年;项目采购明细表中第8项安全运维服务周期为3年 |
三 |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 河南润和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为拟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广电南路3号院1号楼东2单元27号 ;联系电话: 18538063639 ;中标金额 993100.00 元;
第二名 河南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为备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 927000.00 元。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1)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话:0374-3266709 传真:0374-3266229
(5)电子邮箱:zjw1844@xcyj.com
(6)邮编:461000
2、招标代理机构:
(1)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
(3)联系人:刘女士
(4)电 话:0374-2219766 18903747336
(5)电子邮箱:xiaofeng20051115@126.com
(6)邮 编:461000
七、公示期: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6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