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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燃气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2 16:28:41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招标条件: 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燃气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建设与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燃气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 2.2 招标编号:WX2021-0916-QT374 2.3招标范围: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商都路燃气热源厂燃气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商都路燃气热源厂10×58MW热水燃气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2.5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等于或优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设与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必须选择具有CPA(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和通过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认证,并且满足河南省监控设施智能运维系统和智能监控系统要求的CEMS; 3.4相同品牌CEMS设备制造商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提交的资料: 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CPA(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认证、CEMS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若投标人为所投标CEMS的制造商则无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料需准备齐全,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1743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583798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邮 箱:22579485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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