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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零星基建维修服务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2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零星基建维修服务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零星基建维修服务商公开招标项目

2.2 项目编号:CGXZX20210034230001-002

2.3 项目概况: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零星基建维修服务商公开招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主要承接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及零星改造项目;选定5家施工单位,建立本级零星维修及零星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企业库,确定具体施工项目后,在库内企业之间按行业相关规定确定最终实施单位,签订具体施工项目施工合同或协议。

2.6 项目地点:漯河。

2.7 服务期限: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的,本合同可续展,续展期限不超过一年,续展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9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0 合同期限: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的,本合同可续展,续展期限不超过一年,续展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4 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1.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要求的资质证书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审计报告未出来的单位,可以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如果中标后,需在合同签订前补交2020年审计报告)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愿意接受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等(提供承诺书);

3.3.2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需要进一步进行现场复核判定,可现场查询,并将现场查询的资料放入到评标资料内即可。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投标人: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进入首页-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请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需要进一步进行现场复核判定,可现场查询,并将现场查询的资料放入到评标资料内即可。】

3.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请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需要进一步进行现场复核判定,可现场查询,并将现场查询的资料放入到评标资料内即可。)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0413日至20210419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现场领取。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套,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2020年审计报告未出来的单位,可以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如果中标后,需在合同签订前补交2020年审计报告)

4)提供声明书或承诺函(格式后附;如后附承诺函内容不包含需承诺内容的,需自拟格式承诺);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并留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留原件;2、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报名单位应于配合;3、报名单位必须对出具报名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同时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511日上午09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11房间)。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

  人:谢老师

    话:135039506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老师

  话:0371-6117 5296/1911

  箱:ZB6777@126.com

 

2021412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愿意接受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等。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