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1年A类科技创新项目集中招标采购(一)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进行招标,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1年A类科技创新项目集中招标采购(一)
2.2、招标编号:HNZB[2021]N0020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结合安阳卷烟厂实际,研制一套红外水分仪与烘箱法比对检测的快速方法及相关装置;通过评估车间内外环境、取样方法等诸多影响因素对揭示影响在线红外水分仪显示误差的潜在规律,实现水分仪的预防性调整;通过水分仪比对值、调校值等数据的积累,形成智能诊断决策语义,构建重点品牌相对应的在线红外水分仪显示误差修正模型;解决人工经验调校水分仪准确率低的问题,并实现生产现场水分仪的远程调校技术,完成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
二标段:结合企业实际,以卷烟烟支组分识别与检测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目标检测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卷积神经网络技术、深度学习等技术识别烟支中叶丝、梗丝、薄片丝的成分比例及整丝率、碎丝率。设计一套烟支组分自动识别与检测的样机,该样机包括:烟支自动剥离系统、烟丝摊薄装置、烟支内烟丝组分自动检测与识别系统等,可以对烟支内烟丝进行(叶丝、梗丝、薄片丝)组分识别,通过烟丝面积、烟丝质量关系模型,实时测量烟支内各成分比例,显示烟支内烟丝结构状态,以此评价烟丝(叶组)配方稳定性及一致性,提升加工质量监控水平
2.4、服务周期: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月。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2.5、质量要求:完成项目相关要求技术内容,项目通过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组织的科技项目验收。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1年A类科技创新项目《烟草在线水分仪动态监测与智能调控技术研究》
二标段: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1年A类科技创新项目《卷烟烟支组分含量识别与检测技术应用研究》
3.1、法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能力。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能力证明材料(2020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等情形。
【提供投标人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或本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3、能力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能力,并能顺利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具备承诺的条件,愿意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承诺: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愿意接受和必须遵守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的各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等。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5、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投标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6、无行贿查询: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分别查询“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选择“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选择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然后分别在“当事人”中输入投标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检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7、关系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8、招标人要求: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或“黑名单”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9、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1年01月08日到2021年01月15日;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8日到2021年01月15日;2021年01月08日下午15:30时至17:30时;2021年01月11日到2021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资料:
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随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企业实际情况的相符性,投标人应于配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1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五楼,508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五楼,508室)。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网站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烟厂路南段
联系人:陈女士、靳先生
电 话: 0372-5089662/90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
电话:0371-6117 5296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8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
承诺函一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1、我单位承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我单位承诺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能力,并能顺利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具备承诺的条件,愿意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我单位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愿意接受和必须遵守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的各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我单位承诺不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也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没有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6、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诺函二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承诺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其它要求的;
(6)其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如若发现我单位存在以上情况,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判定为无效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