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的委托,针对2020年永昌印务印刷技改环评、防雷设施检测、财产和机动车险及2020-2022年专利代理机构选取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1.1项目名称:2020年永昌印务印刷技改环评、防雷设施检测、财产和机动车险及2020-2022年专利代理机构选取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二次);
1.2项目编号:HNZB[2020]N0943;
1.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二标段:2020年永昌印务防雷设施检测项目
三标段:2020年永昌印务财产险
四标段:2020年永昌印务机动车险
1.4服务期限:
二标段:合同期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如价格不变,双方无异议,可续展,续展期为一年,最多可续展一次;
三标段:1年;
四标段:1年;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6服务地点及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法人资格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需要有防雷检测甲级资质;三和四标段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地市分公司,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需要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的经营业务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二、三、四标段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投标人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或本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3能力承诺: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信誉承诺: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愿意接受和必须遵守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等。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2.5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当事人名单”(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投标单位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当事人名单查询指南(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系统进行查询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需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2.6无行贿查询: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有行贿受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查询主体的名称进行检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受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受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受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需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2.7关系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2.8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书面声明”。
3.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3.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04房间(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院);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随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企业实际情况的相符性,投标人应于配合。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508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院);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公司内网》网站发布。
6.1招标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由路西段
联系人: 贾先生 魏先生
联系电话: 13460565817 0374-3188177
6.2廉政监督: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4-3188125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由路
6.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
电话:0371-6117 5296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附件:
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此承诺:
我公司为符合贵公司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而且我公司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无不良运营行为。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公司的投标、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