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咨询热线:
平台合作热线: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交易信息 > 企业采购 > 采购公告

2020年洛阳卷烟厂党建文化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1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招标条件

2020年洛阳卷烟厂党建文化宣传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0年洛阳卷烟厂党建文化宣传项目;

1.2 招标编号:CGXZX20200035280001-174

1.3 招标范围:

为了加强企业党建、文化宣传力度所需的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庆典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4 服务响应时间:全年24小时服务响应;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招标人规定的合格标准

2、标段划分

本项目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记录复印件);

【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20171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见公告附件)

【提供附件加盖公章】

3.4、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5、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有行贿受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的名称进行检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受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受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受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础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200914日至202009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室);

4.3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随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企业实际情况的相符性,投标人应于配合。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914日至202009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获取,招标文件500/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1013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五楼,508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1013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五楼,508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外网》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379-64363079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址:洛阳市伊滨区玉林路266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3142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

电话:0371-61175296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期: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自20171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