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法律顾问项目已经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0000元/年。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项目使用人为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法律顾问项目HNZB[2019]LY026-19
2.2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自筹资金,控制价 20000 元/年,超过本控制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2.3范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一定数量的执业律师团队(不低于10人);
3.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法律咨询服务负责人符合以下要求:①合同期内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持有律师执业证且连续执业5年以上;②专业能力强,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经济合同业务、企业风险管理、劳动用工和行政复议诉讼等领域业务,且在上述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③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和犯罪记录;④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 2020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4.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点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5室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评标办法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
九、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
地 址:洛宁县
联 系 人: 雷永刚
联系电话:037966282190
招标代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903131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