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ZB[2019]N401
三、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无
五、项目基本情况:
法律程序是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供应商应全面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并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就债务人重整对债权清收影响所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建议或法律意见;
2.对债务人进行资信调查、法律尽调;
3.帮助采购人拟定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方案;
4.代表采购人参与项目相关各方磋商、谈判等,发表法律意见;
5.代理采购人参加听证、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等诉讼程序,就债权保护及债权清收发表法律意见;
6.代理采购人就是否同意债务人重整、债权认定、优先债权及共益债权确认、债务人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执行方案等进行论证分析并发表法律意见;
7.代理采购人就重整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代理采购人提出申诉及控告;
8.指派专人提供项目驻场服务;
9.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
10.服务期限直至项目实施结束为止。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至到开启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 具有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执业许可证》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最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记录。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8月13日8时00分至2019年8月20日18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15房间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所有资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复印件留存。
4.售价:500元/本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8月23日上午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房间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 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房间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0807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58908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