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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厨具设备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27 11:44: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HNZB[2018]N01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庆安路东侧、中兴大道南侧,占地面积214530.87㎡(折合约321.80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厨具设备及配套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投标人必须是从事厨具及厨房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厨具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5.1 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需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5.2 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3 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327830分到至2018年431700

获取方式: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第一个院内)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5)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6)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8)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其它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在报名结束后,有权随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企业实际情况的相符性,投标人应于配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17930

递交方式: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第一个院内,五楼508室)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17930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第一个院内,五楼508室)。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2、项目概述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

2.2 项目规模:主要建筑包括1~16号16栋三层片烟醇化库、17~18号2栋单层片烟醇化库、管理用房及辅助用房、水泵房等。1~16号片烟醇化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属于多层丙类库房。本次招标的厨具设备及配套设施是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总体规划的分项工程,设于管理用房东侧一层位置,拥有主操作间、餐厅、更衣室、库房和一个接待包间等,其中厨房操作间85.9㎡,包括烹饪区、切配区、面点加工区、备餐区、洗消间、凉菜间、粗加工区、泔水收集区;餐厅135.9㎡,满足80人左右同时就餐;更衣间包括男女更衣室各一个;库房内设货架,可储存备用食材、炊具等用品。

2.3 本次招标设备要求与招标范围

2.3.1 设备名称:厨具设备及配套设施

2.3.2  本次招标的内容

厨具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及安装工作,其中包括:厨房灶具、冷藏设备、食品机械、厨房抽排系统、消洗系统、置物架、厨房电器等及其它设施采购、安装等相关服务、市政燃气管道至厨房燃气管道之间的构配件采购及安装等,其中包括:天燃气利用工程的报批、报审以及相关部门的检验、验收工作;市政燃气管道的开口,表具、调压阀、管材、阀门、报警器的购置与安装等;

市政燃气管道至厨房燃气管道之间的敷设、管沟的开挖、回填、阀门井的砌筑等所有施工与安装工作;

图纸优化设计、设备及配套设施调试、系统的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等直至该项目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期:30日历天。

2.6 交货地点:同项目地点。

2.7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不少于两年(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办公局域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371-6261796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片烟醇化库区建设项目部

  址: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中兴大道与新孟路(庆安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1-6261 78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刘阳、耿梦娟

电话:0371-6117 1679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