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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帝豪实业公司2020年度劳务承揽(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10 16:44:40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帝豪实业公司2020年度劳务承揽(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许昌帝豪实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帝豪实业公司2020年度劳务承揽(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XDZB-202008

2.3、招标范围:许昌帝豪实业公司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服务期限:合同期有效期壹年,合同执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展,续展期为壹年,最多可续展两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标内容相关)及独立法人资格,并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资质证书》;

3.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3.4、投标人凡存在有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

3.5、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应附有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选择相应内容进行查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2日至20201016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声明;

6)《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上述资料要求按以上次序排列,并加设封面(逐页盖章)A4纸张装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14日下午1430分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五楼,508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许昌帝豪实业公司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帝豪实业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华佗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耿女士、闫先生

电话:0371-6117 1679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日期: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附: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声明(格式)

致:(招标人)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网站(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失信行为记录;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中标后未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网站(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有失信行为记录;有限制投标情形;中标后若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