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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豫辉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03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HNZB[2020]XC022

一、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3.4.1投标保证金中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使用银行转帐或汇款的形式,并且是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使用银行转帐或汇款的形式,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2、如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可提供投标承诺函。”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 ”中“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大写)       (小写)      变更为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大写)          (小写)     或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承诺函一份”。

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保证金 ”格式变更为以下内容:

五、投标保证金

缴费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提供:

投标承诺函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监督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现金处罚、相关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它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辉县市金融工作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1)名称:辉县市豫辉投资有限公司

(2)地址:辉县市清晖路与共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邮储银行8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0373-6071789

招标代理机构:

(1)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  址:郑州市纬四路13

(3)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

(4)  话:13937120256/18903747336

(5)电子邮箱:xiaofeng20051115@126.com

(6)  编:461000

(7)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号:30205916000846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