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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羊尾铺冷链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9 16:04:57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封市羊尾铺冷链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更正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羊尾铺冷链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人为开封全域城市更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00%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为技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冷库建筑面积5430.90㎡,仓库建筑面积17920.00㎡,分拣中心建筑面积2713.07㎡,交易展示及电商中心建筑面积6643.00㎡,机动车停车位70个,并配建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大门围墙以及室内外配套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结算的审核(含工程竣工结算图纸资料完整性正确性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管理咨询;方案比优、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工作;建设项目后评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专项合同造价条款拟定;专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决算工作;配合审计工作;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 。

2.5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6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 25000 万元。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

现更正为: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文件至招标人为止。

2)原招标公告中:

2.5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现更正为:

2.5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部门对地形测量、工程规划设计、环保编制等要求的现行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

3)原招标文件中: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

服务期

         日历天

现更正为:

服务期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人:开封全域城市更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汴京大道东段10号

  人:边先生      

联系电话:18639776811

代理机构: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庙里商务大厦3单元10层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966639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